辽宁大学环境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导师、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综合考核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时间约20分钟。综合考核中任一部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分300分。
各导师组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的同时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外语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30
专业知识考核的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30
综合能力考核的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4上午9:30
笔试、面试均需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只能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的权重占30%,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占70%。
四、录取
1.各学科按照招生计划,依据综合考核各部分加总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以“申请-考核”方式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其他
1.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考生。
2.本方案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执行。
环境学院
2021年 12月 9日